| 索引号: | 113407000030968534/202207-00084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体分类: | 住房建设 建函 惠企政策库 企业 企业 |
| 成文日期: | 2022-07-07 | 发布日期: | 2022-07-07 16:03 |
| 发文字号: | 建函〔2022〕278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标 题: | 关于规范实施社会投资新建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2-5825216 |
关于规范实施社会投资新建简易低风险项目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建函〔2022〕27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细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工程建设领域有关行政规费政策的通知》(建函〔2022〕2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操作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为"城市市区'退二进三'企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独立矿区内的建设项目"等类型项目,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皖价费〔2008〕112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市本级建设项目行政规费减免缓的意见的通知》(财非税〔2020〕9号)文件规定,直接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建设工程为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开发园区工业性用地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建设单位或所在地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上缴财政后,由同级受益财政以财政补助方式予以解决。具体按财非税〔2020〕9号明确的流程进行。
三、不符合上述直接减免、财政补助政策的建设工程,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所在地开发园区管委会或辖区政府按执收部门核定金额(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清"认定表)代为缴纳,不得由建设单位承担。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