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实施社会投资新建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建函〔2022〕27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有关单位了解掌握该政策,现市住建局王翔科长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决策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落细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工程建设领域有关行政规费政策的通知》(建函〔2022〕2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操作流程,印发本通知。
二、《通知》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一是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获得感。二是明细操作流程,便于辖区具体实施。
三、哪些项目可以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建设工程为"城市市区'退二进三'企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独立矿区内的建设项目"等类型项目,可以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皖价费〔2008〕112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规范市本级建设项目行政规费减免缓的意见的通知》(财非税〔2020〕9号)文件规定,直接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哪些项目可以获得财政补助?
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开发园区工业性用地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建设单位或所在地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上缴财政后,由同级受益财政给予财政补助。
五、负责缴费单位有哪些?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所在地开发园区管委会或辖区政府按执收部门核定金额代为缴纳,不得由建设单位承担。
六、下一步工作有什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督促各县区、经开区管委会认真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操作流程。二是强化宣传解读。做好通知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媒体进一步形成宣传合力。
解读原文件:关于规范实施社会投资新建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解读单位: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许可科
咨询电话:0562-58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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