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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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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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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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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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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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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将第七条中"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纳入全市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学习内容"修改成"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纳入干部学习培训内容。"理由:将相关内容纳入全市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学习内容,必须有上级考核或政策文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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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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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金融
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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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十二条中我单位规范简称为"铜陵金融监管分局",建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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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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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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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议将第三条中"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占比达70%。"修改为"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对民间有效投资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应保尽保。"理由:目前我市对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应保尽保,充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同时,该表述也与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中"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对民间有效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的精神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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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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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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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议将第三条中的"每季度汇总全市面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重大项目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公开推介。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修改为"定期汇总和支持符合条件。"理由: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是常态化工作,建议将每季度改成定期;我市暂没有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REITs,故建议将"更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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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议将第八条中的"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完善企业负担监测机制,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修改为"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公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涉企保证金,强化涉企收费综合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理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中的规范表述内容为准;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也是涉企收费综合监管部门,故建议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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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议将第十条"科学制定政策"的责任单位增加市民营经济促进局、市工商联。理由:民营企业有关工作涉及市民营经济促进局,商协会有关工作主要由市工商联牵头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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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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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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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议将第二条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实施办法,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两审联动'工作机制,深化会商会审、尽审提示、督导考核制度;依托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为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增加"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理由:《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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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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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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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议将第二条中的"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两审联动'工作机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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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议将第七条中的"将法律规定纳入涉企政策合法性审查范围"修改为"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涉企政策合法性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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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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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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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议将第一条"放宽市场准入"部分的责任单位删除"市招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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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议将第五条中的"充分运用省招商引资合同协议履约监管应用系统,常态化监督招商引资协议兑现问题,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合同履约监管体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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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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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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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议将第二条中的"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鼓励引导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修改成"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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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议将第三条中的"政府性引导基金投向民营企业、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占比均达70%"修改成"引导政府性投资基金通过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理由: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投资基金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而非调节所有制结构,因此政府性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占比达70%违背基金市场化运作规律。二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试行)》和《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相关表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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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议将第五条中的"落实涉企政策前置审查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增加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司法局。理由:一是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服务效能的通知》(皖法办发〔2025〕31号)"健全惠企政策协同审查机制。惠企政策文件制定时,应由牵头部门会同各政策条款责任部门,通过"惠企政策服务应用"颗粒化拆解录入政策服务,将生成的《政策服务清单》线上提交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由司法行政部门转送同级财政、数据资源部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建设主管部门)同步开展审核"。二是我市市级四项涉企政策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四项政策牵头部门组织开展政策调整、优化、兑现等工作,市财政局做好相关政策资金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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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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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协调
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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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建议将第四条"建立健全合同履约信用监管跨部门联动机制,聚焦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领域,实现合同履约信息归集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营经济促进局)"修改成"建立跨部门制度性协同机制,推动欠薪与拖欠账款信息共享、风险联判,实现"账款清欠"与"工资支付"闭环联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营经济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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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议将第四条"落实账款拖欠定期通报制度"修改成"落实账款拖欠定期调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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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建议将第十三条"探索"课题制研究式协调"机制"修改成"探索企业诉求"课题制"闭环治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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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
等22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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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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