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69108132/202107-00192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体分类: | 基础设施 铜发改能源 民生政策库 其他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00:00 |
| 发文字号: | 铜发改能源〔2020〕2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印发《ladbrokes立博中文版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市发改委办公室 | 政策咨询电话: | 5880500 |
铜发改能源〔2020〕29号
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市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安全用电,有效预防和控制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施工作业项目,确保我市电网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修订《ladbrokes立博中文版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审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窗口联系电话:5858037、2879960
附件:ladbrokes立博中文版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审批管理办法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附件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电网安全,保障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开展大型机械钻探、水泥砼车、吊车植树和水气管道施工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市域各级电压等级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及县域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涉电开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施工作业的行政许可审批。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开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施工作业的行政许可审批。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1.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设施;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泵站、冷却水塔、道路、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2.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3. 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线路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入孔、标石、水线标识等标志牌及有关辅助设施;
4.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5.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力通信光缆、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第五条 电力设施保护区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
电压等级(千伏) |
1-10 |
35-110 |
220 |
500 |
|
水平距离(米) |
5 |
10 |
15 |
20 |
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线路的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
电压等级(千伏) |
1 |
1-10 |
35 |
110 |
220 |
500 |
|
水平距离(米) |
5 |
1.5 |
3 |
4 |
5 |
8.5 |
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线路的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
电压等级(千伏) |
1 |
1-10 |
35 |
110 |
220 |
500 |
|
水平距离(米) |
5 |
1.5 |
3 |
4 |
5 |
8.5 |
第六条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以下作业的,必须经县级以上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1.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绿化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
2.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施工;
3.物体距导线小于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4.在距电力设施周围500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
5.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过程中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
6.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
第七条 施工作业的审批程序:
1.申请受理:作业申请人依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向市县区政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窗口或电力保护办公室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和有关申请材料登记受理。申请材料包括施工单位项目批文、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施工图纸和现场安全施工方案等复印件,现场填发接收材料凭证、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现场勘察:受理申请后,市县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电力执法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施工单位制作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申请。
3.许可决定:施工单位依据《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审批表》与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报市县区电保办备案,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八条 市县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主管部门审批或规划时,应考虑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设施(或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内不得批准新建建筑物。
第九条 经审核批准的作业项目,由于作业环境、作业内容等出现重大变化的,施工作业联系人应及时向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根据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意见调整施工方案。
第十条 电力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未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电力行政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未经有效许可,擅自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行为时,由所在地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制止,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表1: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年龄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职务 电话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申请书在需要采用格式文本时使用)
附:接收材料凭证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表2:
接收材料凭证
:
你(单位)申请 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已收悉,特此为证:
收到材料
1、
2、
3、
4、
经审查,你所送的上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予以受理。
年 月 日
首办责任人: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凭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表3:
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电行)许受字〔 〕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
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于 年 月 日正式受理。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表4:
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审批表
NO:
|
申 请 人 |
公 民 |
姓 名 |
年 龄 |
|
|
|
住 址 |
|
||
|
联系电话 |
|
|||
|
单 位 |
名 称 |
负 责 人 |
|
|
|
|
地 址 |
|
||
|
联系电话 |
|
|||
|
申请作业 地 点 |
|
可能危及的电力设施 |
|
|
|
申请作 业内容 |
|
|||
|
设施产权 人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
现场查勘 意见 |
|
|||
|
行政管理 部门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
备 注 |
|
|||
注:1、申请作业内容应包括相关部门许可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
2、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附附件。
表5:
行政许可决定书
(电行)许决字〔 〕号
申请人: 年龄 性别 电话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申请的理由和依据:
许可的依据:
许可的范围:
许可的数量: 许可的期限: 至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