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件分类: | 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 公正监管 铜公管 其他 其他 其他 |
| 名称: | 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定标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铜公管〔2026〕41号 |
| 生成日期: | 2026-08-18 | 发布日期: | 2026-08-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政策咨询机关: | 交易管理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2-5886026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评定分离"改革,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定标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招标人承担定标主体责任,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招标人要对定标会议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书面(系统)记录,接受纪检监察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定标因素以履约能力、方案可行性、价格信誉风险为核心,采用"定性+定量"方式评定,不得设置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定标条件,不得增设歧视性、排他性限制条款。
二、科学选定定标方法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定标方法,定标方法包括评分排序法、集体票决法、集体议事法等。
(一)评分排序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履约要求高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
1. 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因素和权重进行打分。打分采用"定性 + 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各类别项目定量因素分值权重参考标准如下:
EPC类项目不低于40%,施工类项目不低于50%,货物类项目不低于45%,服务类项目不低于30%。
2. 汇总所有成员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 总分相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规则确定。
(二)集体票决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技术标准统一、履约风险较低的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
1. 定标因素应从履约、技术、价格等多个方面选取可量化的评审因素,且数量不少于3个,定标委员会成员对量化指标逐一发表定性意见,明确各中标候选人的优势、劣势及潜在履约风险,书面记录每一条观点。
2. 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规则进行投票,每人仅投 1 票,不得弃权。
3. 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票数相同的,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规则确定。
(三)集体议事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
1. 定标委员会成员围绕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因素,逐一发表独立意见,充分讨论各中标候选人的综合情况。
2. 定标委员会组长汇总并书面记录全部意见,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和风险评估结果,提出建议方案。
3. 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建议方案进行确认,形成一致意见,决策理由必须客观、充分,并在定标报告中详细载明,对决策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成员,应当在定标报告中如实备注其意见和理由。
三、规范设置定标要素
招标人应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科学制定定性、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应明确评价维度和判断标准,定量指标应明确具体数据标准和计算方法。已作为评标办法评审因素的同一内容不得重复作为定标因素,要素设置可从以下参考因素中选用:
(一)履约能力因素
1.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规模、质量及与本项目的匹配度;
2. 拟派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专业结构、履职经验和管理能力;
3.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数据的健康度;
4. 招标人履约评价记录,已完工项目的工程质量达标情况、工期遵守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
5. 近1年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次数或变更率。
(二)技术方案因素
1. 对项目重难点、复杂工况的分析和应对措施;
2. 质量管理、工期安排、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
3. 技术创新点、施工工艺成熟度和节能降耗措施;
4. BIM、装配式建筑等新技术的应用情况;
5. 针对招标项目制定的专项质量保障计划、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价格及信用因素
1.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平衡性,有无明显不平衡报价;主要材料、设备报价与市场公允价的偏差幅度;
2. 近1年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对其做出的招标投标市场行为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合规记录(有无拖欠);
3. 售后服务承诺和质保期安排;
4. 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和信用记录。
四、组织开展定标准备
(一)审查评标报告。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要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存在《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修正。审核无误后,及时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二)开展中标候选人调查。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开展中标候选人调查,调查可采取网上核查、书面函询、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组应在核实经营状况、履约能力、承诺事项真实性后,形成无倾向性书面调查报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调查信息外泄。
(三)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照《ladbrokes立博亚洲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及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定标委员会设组长 1 名,原则上由招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主持定标会议,组织定标委员会成员开展定标工作,但不得干预其他成员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四)成立监督小组。由招标人同级纪检监察、内审、法务或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人员组成,负责定标活动全程监督,对定标程序的合规性进行见证,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五)申请定标场地。招标人应在定标会议召开前,通过在线预约系统或书面形式,向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
五、规范操作流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完毕,招标人方可启动定标活动,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并按以下顺序规范开展:
(一)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会议纪律、定标规则、回避情况。
(二)定标委员会组长通报项目概况、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调查情况。
(三)可邀请评标委员会代表简要说明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代表说明及回答定标委员会疑问后即离场,不得干预定标过程和定标结果。
(四)按招标文件约定定标方法开展定标。
(五)形成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六)招标人对会议全流程影像资料与定标资料一并归档。
六、重新定标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定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一)定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定标办法和程序定标的;
(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三)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或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不符合中标条件情形的。
七、落实定标主体责任
(一)招标人在定标前不得与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私下进行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向中标候选人提出超出(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因素或其他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附加条件。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定标时间的,招标人应书面说明理由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定标报告应作为"招投标情况报告"的组成部分报监管部门备案。
八、其他
本通知所指的"技术复杂"通常为招标项目在技术实现上存在的难度,这可能包括技术领域的专业性、技术深度、创新性、多学科交叉、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对技术性能、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严格要求,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项目的技术复杂度。房建市政类技术复杂项目可按《ladbrokes立博亚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办法导则》执行。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需要招标人从招标项目的功能、定位等实际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地提出。
本通知为定标环节实操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本通知内容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