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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ladbrokes立博亚洲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文号: | 铜水利〔2019〕2号 |
| 生成日期: | 2019-02-14 | 发布日期: | 2019-02-15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政策咨询机关: | ladbrokes立博亚洲水利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2-2136509 |
ladbrokes立博亚洲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
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地见效,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水政法〔2018〕300号)和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水政函〔2018〕1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治水工作方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严肃查处一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红线意识、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推动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严肃查处一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红线意识、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让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水土资源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以问题为导向,对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形成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态势。
(三)建立起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放管服"要求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监督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建立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本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未批先建")、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未验先投")、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任务主要包括梳理排查、现场核查、执法处理、跟踪督办、总结提高五个方面。
(一)梳理排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重点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责任义务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分类拟定执法项目清单,落实查办主体和督办主体,及时报送执法项目清单。
(二)现场核查。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执法项目清单现场核查工作,查清违法违规事实。同时,各地要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严重违法违规项目进一步调查取证,落实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证据。
(三)执法处理。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不按规定弃渣、造成水土流失不治理、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案件一般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重大案件由市水利局组织相关部门或报上级主管部门查处。
对于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生产建设项目,由省水利厅挂牌督办或者报请水利部挂牌督办,并将有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合、记入诚信档案,实行联合惩戒。同时,要认真开展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发现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中有涉黑涉恶及有"保护令"问题线素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移交。
(四)跟踪督办。市水利局对辖区内县、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违法项目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到位,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总结提高。各县、区要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取得的成效与经验、问题与不足、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建立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长效机制。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 (2019年1月-2月)。各县区在接到专项行动通知后,5日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报送市水利局。组织对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排查梳理,2019年2月28日前将违法项目清单报送市水利局。
(二)检查和查处阶段(2019年3月-7月)。 2019年3月底前,市水利局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违法项目现场核查,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违法项目核查清单后,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违法项目调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市水利局配合省水利厅将对各地违法项目查处情况进行抽查。
(三)督办落实阶段(2019年8月-10月)。市水利局按照要求认真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全市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行督导,对县、区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对违法项目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总结阶段(2019年11-12月)。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对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2019年11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将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情况汇总上报省水利厅,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高度重视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内设机构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各县、区每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市水利局汇总后上报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专项行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对于发现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护水土资源。
(三)强化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中主动通过送法上门、集中培训、信息公开、网络答疑等方式,积极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水土保持法律和技术服务。
(四)加强宣传。各地应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大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通过对典型违法案件查处过程的跟踪报道,发挥震慑和教育作用,形成爱护水土资源、珍惜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解读机关:ladbrokes立博亚洲水利局
咨询科室:农田水利科
联系方式:0562-213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