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督学考核工作的通知
县区教督委办、市直督学责任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2020〕22号)精神,为加强对督学的管理和激励,经研究,拟开展2023年度督学考核工作。
一、市直督学考核。请各市直督学责任区组长组织责任区督学按照专、兼职督学考核细则开展自评。在督学自评的基础上,由责任区组长对组员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推荐为市优秀督学。市教督委办对组长评分。
二、县(区)督学考核。请各县(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好本县(区)督学考核工作,并按照市级优秀督学、挂牌督导责任区分配名额,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三、请各市直责任区小组分别推荐1名优秀学校督导联络员,市直"优秀挂牌督导责任区"由各责任区小组自行申报,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员由市教督委办推荐。市教督委办将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后确定优秀人选(集体)名单,并发文予以表彰。
四、请各县区将推荐材料(附件2、3)电子版,各市直责任区将督学自评分和组长评分表,以及申报材料(附件2、3)于3月11日前发送至市教督委办邮箱tljdwbgs@163.com;联系电话:2826034。
附件:1.市级优秀督学、挂牌督导责任区名额分配表
2.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优秀挂牌督导责任区申报表
3.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优秀督学(督导联络员)推荐表
4.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市直专职督学考核细则
5.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市直兼职督学考核细则
2024年3月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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