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荣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国企改革人事遗留问题的建议"(9-3-171号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编办印发的《关于铜陵车辆厂医院分离后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铜编办[2007]23号)和2007年9月12日市政府与铜陵车辆厂签订的移交协议精神,铜陵车辆厂医院从企业分离,成立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七〇一医院,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市卫生局。该院分离前后均在安徽省社保局和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省人社厅《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皖人社发[2016]30号)文件精神,分离后该医院职工退休时均按照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计发待遇。此外,铜陵七〇一医院部分退休职工曾于2018年就养老金计发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身份等问题提出了相关诉求,人社等部门积极组织人员调查核实情况,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到该院与退休人员见面,由于医院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范围内,如果按照事业单位身份计算待遇并由医院进行补差,医院表示无力承受。鉴于该院实际情况,对七〇一医院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政策上给予了适当照顾。这个处理意见向该院的退休人员进行了反馈,并取得了该院退休人员的理解和同意。
此外,国资发分配〔2011〕63号文《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是由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共同下发,我市负责落实政策执行。截至目前上级部门对于解决国企医疗卫生系统分离改革中的退休人员待遇问题未出台与国资发分配〔2011〕63号文类似的相关政策文件。如果上级出台相关政策,我们将按照政策规定予以落实。
感谢你对我市国企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市国企改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 市国资委
协办单位: 市人社局
办复类别: A类
联 系 人: 陈 辰
联系电话: 2129086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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