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体局:
报来《关于请求提高市实验高中、市五中、市一中江北分校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函》(铜教体财函〔2023〕4号)悉。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市实验高中、市五中和市一中江北分校对学生公寓进行了升级改造,根据《关于下放公办普通高中学费等收费标准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8〕54号)文件规定,经现场勘查及审核测算,现就上述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市实验高中学生公寓、市一中江北分校住宿费标准为400元/生·学期;
二、市第五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320元/生·学期;
三、上述标准之外,各学校不得向住校生收取其他任何与住宿相关的费用,
四、上述标准自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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