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城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枞阳县黄竹园铜银矿项目取水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取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一、安徽山城矿业有限公司枞阳县黄竹园铜银矿位于枞阳县钱铺镇,矿区面积0.8711平方公里,设计年开采铜银矿10万吨。
二、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方案。项目生产、生活年取水量为26.67万m3。其中生产用水年取水量26.17万m3,主要水源是矿坑涌水(地下水),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º27′48″,北纬30º54′59″。项目分别在-50m中段和-200m中段设2座泵站。-50m中段水仓容积为800m3,泵房配置3台D46-50×4水泵,每台泵排水能力为36m3/h。开采-50m水平以下中段时,采用接力排水方案,在-200m中段井底车场附近设置水仓、水泵房,将-200m中段涌水泵送至-50m中段,再由-50m水泵泵送至地面水池(容积200m3左右),经处理后通过生产给水管网供给生产使用。涌水回用于生产的用水量为11.35万m3,其余矿坑涌水经沉淀池后通过管道经天然河沟汇入横埠河。项目生活用水年取水量为0.5万m3,由钱铺自来水公司通过管道供水。
三、项目矿山地下开采正常矿井涌水量为720m3/d,最大涌水量为1080m3/d,本项目生产用水量335.5m3/d。涌水水量可满足本项目生产用水,取水水量可靠,项目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
四、项目建设时,请按照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符合水资源监控设备技术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接入我局实时监测系统。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五、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包括用水工艺设备情况和用水流程图);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六、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调度和取水限制决定。
七、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取用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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