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brokes立博亚洲

ladbrokes立博亚洲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政策解读咨询>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07000030968534/202307-0009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调研员 盛昌宝】解读《关于明确共有产权方式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01
有效性: 有效
【调研员 盛昌宝】解读《关于明确共有产权方式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1 09:29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2023年6月12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共有产权方式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有关单位了解掌握该政策,现我局调研员盛昌宝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切实解决被征收人因安置房源面积较大被动超部分差价较多而支付困难问题,多渠道满足我市困难家庭被征收户的房屋安置需求,加快房屋征收回迁安置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通知》。

2.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共有产权?

答:在房屋征收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时,因被征收人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难以支付安置房回购房款的,可暂缓支付部分或全部回购房款,辖区政府实行安置房共有产权。

3.问:《通知》与以往的政策有什么差异?

答:《通知》是对我市2014年施行的《ladbrokes立博亚洲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2014﹞29号)相关规定进行完善。《通知》取消了被征收人购买安置房屋支付房款不低于售价80%和购买保障性住房支付房款不低于60%的规定,拓展了可以选择共有产权安置房的空间。

其次,《通知》从申请共有产权安置房程序、共有份额比例确定、被征收人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共有产权安置房权属登记以及后期被征收人购买政府共有部分价格规定等进一步细化,从而加强了对共有产权安置房的管理。

4.问:共有产权安置房怎么申请?

答:选择共有产权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向房屋征收项目所在辖区征收部门提出申请,辖区政府组织公示无异议后,被征收人与辖区征收部门签订安置房共有产权协议。安置房屋共有产权协议,应当明确共有产权比例、购买全产权方式等内容

5.问:选择共有产权安置方式的被征收人有哪些实惠?

答:一是通过与政府共有产权方式进行安置,可以减少被征收人初期支付安置房购房款金额,减轻被征收人回迁安置时经济压力和负担,可以使被征收人腾出资金用于安置房装修、添置家庭所需必要的设施,加快回迁安置进程,顺利实现住房条件改善的梦想。

二是享受3年免缴租金的实惠。被征收人自安置房屋交付之日起3年内免缴政府所持共有份额部分的房屋租金,3年后被征收人应按市场租金标准向辖区政府缴纳政府所持共有份额部分的房屋租金。

三是3年内保障被征收人购买政府所持共有份额部分的房屋的价格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多付购房款。被征收人在自安置房屋交付之日起3年内购买辖区政府所持共有份额部分房屋时,购买价格为原征收安置时被征收人暂缓支付的回购房款;若届时该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格低于原价,则按市场评估价格购买。如果超过3年再购买的,购买价格为届时市场评估价格。

6.问:如何确定共有产权安置房屋的共有份额比例?

答:被征收人选择与辖区政府共有产权安置房屋的,辖区政府所持有的产权份额以被征收人暂缓支付的回购房款与该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值相除来确定共有比例,即:辖区政府所持产权份额被征收人暂缓支付的回购房款该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值×100%;被征收人所持产权份额(1-被征收人暂缓支付的回购房款该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值)×100%

7.问:共有产权安置房屋,怎么申请不动产权属登记?

答:被征收人与政府共有安置房屋的,应当共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共有产权安置房权属登记申请权属登记时,提交加盖辖区政府征收中心的申请表或辖区政府出具的文件确认名单,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准后登记为按份共有,双方分别持证

被征收人购买政府共有部分产权,享有完全产权,可以凭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权属登记转移(变更)登记,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准登记后,向被征收人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办理共有产权安置房权属登记或权属登记转移(变更)登记时,政府和被征收人应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8.问:被征收人如果处置共有产权安置房,应当怎样办理?

答:被征收人如果需要处置共有产权安置房的,可以先购买政府所持份额,在办理共有产权安置房权属登记转移(变更)登记取得完全产权后,有权以房屋所有人名义对外处置。

也可以在征得辖区政府同意,由辖区政府和被征收人作为出售方共同与买受人一起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提交辖区政府出具的放弃优先购买该安置房证明材料房屋出售所得,应当按照辖区政府所持共有份额的比例,向辖区政府支付相应房款。

9.问:《通知》何时起执行

答:根据政府规范性文件施行的有关精神,《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即自2023年6月12日起执行。

解读原文:关于明确共有产权方式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解读单位:ladbrokes立博亚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562-2814996

www.produce-navi.net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
ladbrokes立博官网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ladbrokes立博官网-2026FIFA世界杯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ladbrokes立博官网-2026FIFA世界杯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ladbrokes立博官网-2026FIFA世界杯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ladbrokes立博官网-2026FIFA世界杯
ladbrokes立博官网
ladbrokes立博官网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