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2日,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通知》(建函〔2023〕23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有关单位了解掌握该政策,现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宏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决策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园林绿化工程相关管理要求,扎实解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手续不规范问题,我局积极利用创优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契机,结合简化施工许可评议细则,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规范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通知》,有效为工程建设项目创优争杯、扶持企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通知》的起草过程什么样?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住建 部令第5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建市〔2020〕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厅关于简化施工许可办理手续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规范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省住建厅、市直相关部门、县区政府和园林协会意见。后经修改完善,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通知》。
三、《通知》办理施工许可范围有哪些?
《通知》明确,园林绿化类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范围为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无需办理施工手续。
四、《通知》办理施工许可所需材料有哪些?
《通知》明确,园林绿化类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供"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备施工条件的说明、施工合同、建设资金已落实承诺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保证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同时,对于绿化提升类项目、已批准的建设用地配建绿地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无需提供合法用地批准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设计方案中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园林绿化部门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可替代图审查合格书。
五、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部门是谁?
《通知》明确,园林绿化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并负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六、下步工作计划如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园林绿化类工程严格对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是积极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协助建设单位依法合规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对应办未办施工许可手续的,予以严肃处理。
解读原文:关于规范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通知
解读机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62-58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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