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市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8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新建配建标准
2023年,根据《ladbrokes立博亚洲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7年版)》(2018年修改)和《ladbrokes立博亚洲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泊位1.15万个以上,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一般不低于1:1.1。
(二)加快停车设施新改扩建
2023年,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停车泊位3600个以上。一是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闲置收储地块,继续选址建设青少年宫停车场、西湖湿地东停车场。一水厂停车场等一批公共停车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600个以上。二是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在整治过程中利用拆违腾退土地以及小区边角地块,合理新建改建停车设施,增设停车位2000个以上。三是按照"平战结合"要求,新建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地下停车场使用,新增改造人防车位1000个以上。四是加强对全市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绿线之间的公共区域管理,梳理全市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绿线之间的公共区域,对于可以改造为公共停车场的,探索利用该区域建设公共停车位,进行运营管理。
(三)推进停车设施盘活共享
统筹停车资,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停车场推行"错时开放",引导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2023年,盘活共享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
(四)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
统筹考虑城市活动和交通通行情况,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合理布设施划路内停车泊位,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路内停车的准停时段和时长、准停车型等要求。重点弥补医院、学校、老旧小区等停车需求。2023年,通过路内施划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
(五)加强智慧停车管理
引入智能化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实施停车位智能化改造,建立全市停车管理一张网、一个系统,对中心城区全部车位进行智能化改造,搭建统一运营平台,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统一整合管理,实现车位预定、车辆识别、停车引导等智能化停车管理服务,打造智能静态一体化交通系统。
2023年6月完成静态交通管理平台上线,同步完成学校、医院重点停车区域路内停车泊位的改造,接入平台运营收费管理;到2023年底,完成中心城区路侧停车位改造,接入平台运营,同时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后期接入全省统一的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
(六)加强停车执法管理工作
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作、联合处置的停车执法工作模式,着力解决机动车占停人行道、盲道、小区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成立停车执法专班,力争通过停车执法专班治理,理顺停车治理体制。落实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职责,拟定全市停车场审查管理方案,加强对全市收费停车场审查管理,坚决杜绝私自占用公共空间,违规设置停车场收费行为。
(七)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进一步扩大便民停车群众知晓率。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用地政策。加强独立新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充分利用开发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
(二)强化资金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市财政对于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内的新建改造停车位,按市民生工程落实配套资金;支持通过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鼓励规模化开发,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三)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在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进行报批和管理。
(五)加强协调调度。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便民停车工作任务。
(六)落实县区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认真研究谋划,统筹协调推进,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和配建车位的梳理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