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市政府批准,日前市财政局下达县区2023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亿元,重点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要求县区在30日内匹配到具体项目,其中产业类项目占比不低于60%。
市财政将紧跟中央和省政策动向,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持续优化衔接资金投向,稳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比重。强化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聚力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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