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界别:
贵界别提出的《关于完善"四好农村路"命名设标的建议》(10-5-196号)收悉。该建议站位精准、贴合实际,精准契合我市"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和乡村振兴发展需求,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公路命名设标管理、完善农村路网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结合市民政局协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摸底调查"的建议
依据《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市严格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管护原则,常态化开展"四好农村路"底数摸排工作,现有农村公路均已完成入库登记、编号命名,底数清晰、资料齐全。至"十四五"末,我市总里程达到4957.371公里,桥梁361座,农村公路路网密度达177公里/每百平方公里,位于全省前列。县区交通部门、属地乡镇结合"路长制""专管员"等工作机制,根据每年自动化检测情况,联合县(区)民政部门,常态化开展农村公路命名设标摸底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农村公路名称、标识设置、规范管理等基本情况,动态更新路网台账,每年在农村公路统计年报中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为后续标准化、规范化提质工作夯实基础。
二、关于"规范命名规则"的建议
针对部分农村公路名称不规范、命名不统一、文化特色不足等问题,2024年8月,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乡村道路命名管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明确乡村道路命名范围、命名原则、审批程序及设标规范。同时,首次将"规范设置地名标志、村庄主干道按国家标准设置道路名牌"纳入《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千万工程"一体部署、一体推进。2025年以来,全市已规范命名乡村道路725条,乡村道路命名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通过联合民政、农业部门严格规范道路命名审核流程,指导各县区科学拟定路名,兼顾合规性、规范性与地域文化特色,延续乡村地名文脉,持续健全乡村道路命名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农村道路命名规范化管理质效。
三、关于"明确实施程序"的建议
一是针对农村公路命名设标实施程序不明,基层反映"不知如何干、干不规范"的问题,民政部门编制印发《乡村道路设标工作参考手册》,系统梳理政策依据、命名流程、标牌设置标准等核心内容,首批印制300本全覆盖发放至各县区、乡镇及行政村。同时,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线上答疑解惑、业务点对点指导等方式,累计回应基层业务咨询20余次,协调解决实际工作难题31项,全方位指导基层依规、有序、规范开展农村公路命名设标各项工作。
二是我局按照存量、在建、拟建农村公路分类施策,指导县区细化报批程序。对于已通车道路由运营单位按清单完善起止点位、走向里程等材料,结合公路养护、路产排查,梳理无名、重名道路台账,分批列入统计年报中。对于新改建项目在报批阶段提前对接民政部门预审路名,将标准名称纳入建设方案。通过联合市民政局抓实手册宣讲与业务培训,下沉一线指导实操。逐步建立新建项目命名前置会商制度,把路名审核作为项目立项必备条件,进一步明晰规范实施流程,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实操水平,分类推进存量定名、新建前置定名,实现农村公路命名设标全流程规范管理。
四、关于"统筹标志设置"的建议
一是深化地名数据共享赋能。民政部门依托"乡村著名行动"微信小程序,常态化开展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更新、入库工作,累计完成乡村地名信息入库2678条,同步完善快递网点、农家乐、乡村景点等配套兴趣点信息2601条。目前,标准化地名数据已实现多部门共享,可为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精准导航服务、乡村物流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二是规范路名标志统筹设置。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配套设标要求,督促属地政府在项目完工前,依据获批标准路名,及时规范设置标准化路名标志。结合美丽公路、风景道、文旅道路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创新路名标志样式,融入地域文化、特色产业、旅游资源元素,打造兼具交通指引、文化展示、乡村宣传功能的特色地名标识,助力乡村文旅产业发展。
三是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多维度保障路名标志设置及管护经费,一方面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将农村公路命名设标统筹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补助资金保障范围;另一方面创新农村公路投融资模式,整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文旅建设等各类资源,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经费保障机制。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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