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40721485605752J/202412-00014 | 组配分类: | 安全制度 |
| 发布机构: | 铜陵中学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体育 |
| 名称: | 铜陵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4-12-05 | ||
| 有效性: | 有效 | ||
铜陵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ladbrokes立博中文版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校舍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长效保障机制,通过定期检查、科学维护、及时排险,确保校舍始终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铜陵中学所有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生活用房、行政办公用房以及围墙、校门、厕所等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校舍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年级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舍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
第五条总务处是校舍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巡查、定期检修、档案管理及协调专业鉴定与维修工作。政教处负责将校舍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体系,教务处则需合理规划教学安排,避免因教学活动对校舍安全造成隐患。
第六条明确各岗位职责。校长是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总务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执行;各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范围内的校舍安全负责;班主任对本班级教室及所属区域的安全负责。
表:校舍安全管理职责分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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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主要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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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
全面领导,制定计划,协调资源,督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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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
日常巡查、定期检修、组织鉴定、档案管理、维修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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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教务处 |
学生安全教育、教学安排避让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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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 |
管辖范围内校舍日常安全自查、问题报告 |
第三章 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校舍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对校舍建筑的主体结构(如墙体、屋顶、梁柱)以及门窗、楼梯、栏杆等设施进行巡查,观察有无裂缝、倾斜、变形等异常情况,特别是在恶劣天气前后要加大巡查频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八条实行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对校舍的水电线路、消防设备等进行系统性检查维护。每学期开学前和学期结束后,由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范围覆盖所有校舍及附属设施。
第九条开展校舍安全专项鉴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校舍进行全面安全鉴定,一般每3-5年进行一次。在遭遇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或进行改扩建后,必须及时组织专项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制定相应方案。
第四章 校舍维护与隐患排除机制
第十条校舍维护分为日常维修、大修改造和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日常维修由学校负责及时处理。大修改造和抗震加固等需按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获批后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标准实施。
第十一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警示、隔离等应急措施,并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重大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校舍维修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组织验收并备案。维修工程一般应安排在假期进行,尽量减少对教学的影响。
第五章 校舍安全应急管理
第十三条制定完善的校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流程和人员疏散方案。预案应涵盖火灾、坍塌、自然灾害等多种情景。
第十四条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校舍安全的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五条校舍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报后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并按规定时限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
第六章 安全教育与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将校舍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校舍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培养其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建立规范校舍安全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校舍设计图纸、施工资料、验收报告、历次安全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安全鉴定报告、应急预案等。所有档案资料需分类归档,妥善保存,及时更新,为校舍安全管理提供完整依据。
第七章 责任追究与奖惩
第十八条学校将校舍安全工作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安全职责、排查整改不力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因玩忽职守导致校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铜陵中学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铜陵中学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