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付和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枞阳原东部三镇区划调整划转基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相关同意区划调整的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自2018年10月1日起,枞阳县老洲镇、陈瑶湖镇和周潭镇三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和枞阳县直驻三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至郊区。
一、关于划转基数确定。鉴于东部三镇划转基数经双方协商一致,且经过市政府相关会议明确,为维护财政体制的严肃性,东部三镇划转基数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一是区划调整划转基数系全国通行做法。根据《预算法》和财政管理体制相关规定,区划调整相应的财政支出基数需同步划转,这是法律规定和全国通行做法的必然要求。二是双方基于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确定划转基数。按照"尊重事实、现状移交"的总体要求,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划转的人员经费和经常性事项支出基数由枞阳县与郊区充分磋商,经多轮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先后分三批次进行盖章确认。三是政府层面明确划转基数及后续相关事宜。市政府层面明确枞阳县将与郊区已达成一致意见并盖章确认的三镇及县直驻三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支出基数划转至郊区,考虑枞阳县现状,对于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基数以资金形式直接划转到位,2020年及以后年度通过市级结算办理。
二、划转三镇支出现状。划转基数的确定是按照划转时点确定的存量支出基数,划转后提标扩面等支出增量部分均由划入方承担。经了解,东部三镇划转后,郊区年支出增加超3亿元,远超划转基数。同时,在划定补助基数之后,2019年通过地方政府债务系统,调整划转三镇欠枞阳县一般债务,2023年债务到期后已由郊区代为偿还。
三、市级持续加大枞阳县补助。近年来,市财政在新兴税源支撑不足、骨干税源增量有限及自身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持续加大对枞阳县补助,用于支持枞阳县民生保障和推进乡村振兴。初步统计2020年-2024年,共计补助枞阳县18.9亿元。一是支持民生事业改善。经了解,省内大多数地市在省级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筹措上,涉及市、县配套,一般由县财政自行承担。市本级2024年仅社会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生奖扶三项补助枞阳县0.8亿元。同时为支持枞阳民生事业发展,市级给予枞阳特定政策倾斜。二是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市财政2021-2024年累计下达枞阳县市级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6亿元,主要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025年,市级已安排枞阳县衔接乡村振兴0.8亿元,继续支持枞阳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近年来,市级层面多次提及提振枞阳工业经济,做优做大新能源汽车、临港产业,大力发展铝基新材料等,充分显示了枞阳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重要位置,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枞阳的关心和厚爱。下一步,市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基层"三保"、经济建设等方面将持续加大对枞阳的政策扶持力度。同时在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或行政区划调整中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帮助枞阳县向上争取,进一步加大枞阳县造血功能,为支持枞阳加快发展提供外在动力。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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