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407000597499726/202412-00033 | 组配分类: | 安全制度 |
| 发布机构: | 铜陵理工学校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体育 |
| 名称: |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安徽铜陵技师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 ||
| 有效性: | 有效 | ||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文件
铜中职校〔2017〕72号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安徽铜陵技师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规范管理、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校接受教育的普通中专生、五年制高职生及技师学院学生。
第三条 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顶岗实习、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有违纪行为的,参照本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五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危害后果较轻的,可以从轻处分:
(一)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
(二)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
(三)其他可从轻处分的情形。
第六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故意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以及妨碍有关部门调查,或者拒不承认错误;
(二)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
(三)在校期间曾受过一次处分,第二次违纪;
(四)同时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含两种);
(五)伙同校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
(六)违纪群体中的组织、策划者;
(七)酒后滋事的;
(八)其他应当予从重处分的情形。
第七条 学生因违反校纪需给予处分的,部之间或部内不便于处理的违纪事件,治安、安全以及涉及违法犯罪的,由保卫科进行调查处理;日常行为管理及思想品德教育方面,由学生科进行调查处理。部内违纪事件由学生所属部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部应当将调查的详细情况及本部的建议处理意见报学校职能科室处理。
学生违纪事件发生后,有关职能部门应当立即对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并通知学生所在部及班主任协助调查,学生所在部应当配合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并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工作;学校职能科室应当协助部对本部违纪事件开展调查。调查工作应当在七日内完成。
第八条 对违纪学生,应当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的,由学校职能科室会同学生所属部研究决定,报学校分管副校长批准。
应当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由学校职能科室将建议处理意见提交分管副校长研究决定,报校长批准。
第九条 对学生做出处分,应当制作《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的内容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违纪处分决定书由学校办公室以学校的名义统一行文,行文日期即为生效日期。除涉及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应当由学校办公室在校内公布,并发送相关职能部门、违纪学生所在部、班级。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还应当发送到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处分决定由学生所在部学生管理员送达受处分学生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要求学生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并履行签字手续。学生家长拒绝签字或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字的,由学生所在部主管领导及班主任签字,部内记录在案。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当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确能改正错误,在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良好的,毕业前,经本人申请,所在部提出意见,学校职能科室研究决定,可以做出解除处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对学生的处分解除后,学校应当将原处分决定书从学生的个人学籍档案中移除。
第十二条 留校察看一般以一年为限。对毕业年级学生可以从处分决定之日起至毕业离校之日止。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由学生所在部负责考察,在察看期间有悔改和进步表现的,可按期终止。经教育不改或察看期间又犯错误的,应当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在处分决定书下达之前,班主任应通知家长将学生领回家教育反省。学生家长应当在处分决定书下达后3日内办理完离校手续。逾期不办的,由学生所在部指定人员给予办理并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 对学生进行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十五条 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处分决定送达后,学生家长对学校的决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诉,申诉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学生家长提出申诉后,学校职能科室应当在7日内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处分决定是否合规,并将结果告知家长。
第二章 分 则
第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四)其他应当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情形。
第十七条 学生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尚不构成行政处罚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受行政处罚,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八条 有下列扰乱校园秩序行为的,视其情节、性质、后果等,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一)扰乱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秩序,致使工作、教学等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二)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校园秩序的;
(三)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依法或依校规校纪开展工作的;
(四)非法制造、贩卖、携带、持有枪支、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棍棒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第十九条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视其情节、性质、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条 在校内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后果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 用扑克、手机或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的,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的,视其情节、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盗窃公章、试卷、档案等物品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为作案者提供帮助的,比照作案者处理。
第二十三条 过失损坏公私财物的,视其情节、后果,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赔偿损失;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视其情节、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赔偿损失;故意损坏消防设备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未向学校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校1个教学日以内的,给予警告处分;擅自离校2至3个教学日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擅自离校4至5个教学日的,给予记过处分;擅自离校6至10个教学日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以上或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90节以上,应予退学,由学籍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按照《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校图书馆管理规定的,视其情节、后果,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七条 伪造、变造、冒领、冒用、转让各种证件或证明文件的,视其情节、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性质、后果,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一)吸烟、男女生不当交往、不排队上公交车且不听从劝阻的;
(二)酗酒、翻越围墙、留宿或带领校外人员混入校园的;
(三)顶撞教师、侮辱、谩骂或威吓他人,经教育不改的;
(四)诽谤、诬陷他人的;
(五)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六)未经允许使用手机拍摄、传播他人照片、视频,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七)利用社交媒体如微信、QQ传播或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八)冒用学校或他人名义,侵害学校或他人利益,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九)其他违反公民道德准则和中职生行为规范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知道事实真相的学生有作证的义务,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调查取证。
作伪证的,根据情节、性质、后果等,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证人打击报复的,根据情节、性质、后果等,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中的给予某一级别"以上处分"包含该级别处分。
第三十一条 非全日制学生、远程学历教育学生、短期培训学员等的违纪处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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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brokes立博中文版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印发 |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