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县(区)林长制办公室:
现将《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林长巡林制度(试行)>的通知 》(皖林长办〔202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管林业资源。各级林长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定期开展巡林工作,其中县级林长每两月不少于一次,乡镇林长每月不少于一次,村级林长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在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等关键时期,各级林长要加大巡林力度,深入责任区域开展巡林督导,全面加强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确保全市林业资源安全。
二、用好林掌app巡林。全面应用"林掌"APP巡林实现全覆盖,规范林长、护林员巡林工作。及时纠错、更新、完善林长信息、责任区档案信息,构建数字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对接网格化体系。妥善处置上报林业事件,提高巡林效果,切实保障林业生态安全稳定。
三、建立提示提醒机制。建立提醒函督办函制度,提示每位林长督导内容、督导要点、督导时段等,对涉林案件、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情况进行重点巡查,及时梳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附件: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林长巡林制度(试行)》的通知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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