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开学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督学责任区: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基础教育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9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我市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全、稳定、有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开学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检查时间
9月1日—9月8日。
三、督导检查内容
1.校园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开学前后是否深入开展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各校是否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是专职保安员配备、学校封闭式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建设等,切实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园安全巡逻密度,严防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是否加强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日常巡查检查,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
2.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是否按照"乙类乙管"下校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安全有序组织师生员工和学生返校。是否持续做好健康监测和健康教育,完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学校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是否持续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卫生环境整治,落实落细传染病防控、校园控烟、饮用水安全等工作要求。
3.开学工作准备情况。包括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情况,是否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相关要求。是否抓住入学教育有利时机,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开学第一课"活动。是否持续做好校园文明创建工作。开课前教材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含试卷资料、报刊杂志等)情况。
4.规范办学情况。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是否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非起始年级是否存在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是否存在新增大班额。是否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课程,是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5."双减"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是否能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个性化课后服务课程。收费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借课后服务名义违规收费情况。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增核的绩效工资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落实作业和考试管理相关要求。
6.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各县区是否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应用,是否加强培训机构材料、人员、 资金、安全的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培训机构"爆雷" "冒烟" 监测。是否抓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四、督导检查方式
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督查工作,市直督学责任区做好市直学校的开学督查。市教体局组成督查组开展随机督查和暗访(具体分组见附件1)。
五、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自查和复查工作,按照督导检查内容和要求,全面梳理开学各项工作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努力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2.认真督查,注重实效。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督学责任区在实地督查中,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可以通过听取汇报、校园巡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实际情况,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开展。
3.紧盯问题,督促整改。各督查组、督学责任区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及其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反馈,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4.注重总结,推广经验。请市教体局各督查组认真填写《2023年秋季开学综合督查情况表》,于督查结束后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请各县(区)、市直督学责任区认真梳理、及时总结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县区、学校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秋季开学督查报告,于9月13日前报市政府教督委办;联系电话:2826034;邮箱:tljdwbgs@163.com。
附件:1.2023年市教体局秋季开学督查安排表
2.2023年市教体局秋季开学督查反馈记录表
ladbrokes立博亚洲教育和体育局 ladbrokes立博亚洲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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