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广播电视播出、制作机构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道频率的审核工作。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的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和舆情收集工作。指导和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建立与撤消的审核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和监管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的生产、制作。负责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工作及内容监管。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扶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和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负责广播电视作品的评优。负责广播影视有关资料、报表情况的统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督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负责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指导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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