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无偿献血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随着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临床用血需求持续增长,血液供应处于紧平衡状态,季节性库存紧张、血液偏型等问题时有发生。为强化组织动员与血液保障能力,切实满足临床用血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用血需求,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通知》全面贯彻上位法要求,对标国家及省工作部署,细化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旨在解决现存问题,提升全市无偿献血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需求。
三、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文件,结合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实际情况,参照往年及2026年马鞍山、芜湖等市做法,市卫生健康委拟草了《通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后,2026年1月20日以政府办名义印发。
四、主要内容
(一)确保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
(二)确保全市每千人口献血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年无偿献血合格人数不低于1.2万人次,采集合格血液400 万毫升以上,满足我市临床用血需要。
(三)结合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实际需求,制定 2026 年各县区、在铜高校、市直单位及部分企业无偿献血招募计划。各县区全年无偿献血合格人数计划按不少于辖区内人口的10‰和临床用血总量综合计算,各有关单位按单位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的10%计算,其中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按单位职工人数的20%计算。
五、相关要求
一是无偿献血者应为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两次捐献全血的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倡导每人次献血400毫升或300毫升。捐献机采血小板的间隔期不少于14天,每年捐献次数不超过24次。为防止血液库存积压或告急情况发生,请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安排的时间组织人员献血。
二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招募计划,细化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 的工作格局。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主动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结合自身实际抓好招募计划落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加强社会公益性宣传,形成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参与无偿献血的个人给予适当补贴,维护无偿献血者合法权益。
三是卫健部门要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统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和"三免"政策、公布无偿献血屋地址和联系电话,开展好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等活动,鼓励更多人参与无偿献血工作。全市无偿献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市中心血站具体负责,联系电话:0562—5830110。
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社会各界共同的使命。《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需求,为构建健康铜陵、和谐社会注入强大动力。
解读机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科室:医政科
联系方式:0562-28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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