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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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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责令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决定,相关单位不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赔偿金或者征缴社会保险费等行政处理决定逾期不履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
1.申请责任:对拒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监管责任:对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果积极予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无正当理由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单位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对人民法院执行结果不积极配合落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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