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一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在3月15日中心组学习会上,在委主要负责领导的带领下,大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二是组织县(区)卫健委、委直属单位分管领导、法治工作人员参加省卫健委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培训班上省委依法治省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安徽大学副校长程雁雷作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辅导报告。三是制定《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普法重点内容、重点人群,创新普法方式。制定2022年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卫健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普法内容。四是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集中培训6次,每人学法时间超过40学时。五是着力抓好《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培训工作。通过师资培训、专题培训、实操培训、远程培训、集中培训、线上培训等形式对全市参与疫情防控人员进行培训,共培训43559人次。举行多场疫情防控检验性应急演练活动,以临战状态筑牢疫情防线。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述法和民主测评活动规范开展。二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立博法规科,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三是建立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法治建设的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和措施。2022年委主任办公会研究两次法治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委主要领导赵斌到结对帮扶村龙山村讲法治课1次。五是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年度述法的通知》,在委直管单位开展述法活动,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市二院等8家单位均书面提交了述法报告。
(二)推进立博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完善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截至目前,对94个市级卫生健康立博服务事项的416个申请材料进行梳理,其中直接取消27个,告知承诺50个(省卫健委10个),数据共享125个。《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本)》、证明事项清单均在市卫健委网站上公示。
2、出台《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卫生健康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12月初,为优化铜陵营商环境,让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市卫健委针对卫生领域的各类行政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卫生健康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明确了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内涵、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工作要求,列举出四十条可操作性强的细则,附有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等配套制度。该办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制定《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卫健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2022年对《ladbrokes立博中文版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卫生健康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二是聘请专业律师为委法律顾问,重大决策之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30份,拟废止6份,拟修改2份,已废止14份,已修订8份。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抓好"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开形式及内容,明确工作职责。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及投诉邮箱。在市卫健委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53条。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加强执法设施设备建设,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等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对执法文书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本单位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由内设法制机制进行审核。每年定期组织案例评查。二是开展2022年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参加考试人员13人,缺考3人,实到10人,8人通过考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印发《2022年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方案》,8月份进行了网络稽查工作,12月份开展了年度稽查工作,针对稽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通报。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2022年市卫健委无行政诉讼案件。二是积极开展并指导全系统行政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先后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全市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的意见》《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协调联动和信息报送的通知》等一列文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组织领导、疫情防控明察暗访、行业作风建设、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医患纠纷防范处理、医疗责任保险与赔付等方面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公安、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多部门及医疗机构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认真贯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印发《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医疗纠纷院内调解工作规范(试行)》,督促各医疗机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和完善医疗信息服务公示制度,利用医院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将就医流程、医疗服务项目、服务价格等相关医疗信息公开。健全医院投诉管理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并公开公示,引导患者正确对待医疗纠纷诉求。发挥门诊导医台的作用,做好导医咨询服务,引导患者就医,引导并帮助解决就医困难。医院通过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畅通与病人沟通的渠道,坚持全天接待患者来信、来电、来访的工作制度,及时受理患者的投诉和建议,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协商和协调对接工作,及时将医患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2022年我委共受理投诉咨询117起,医疗纠纷69起,产生赔偿35起,赔偿金额138.1万元,均得到妥善处置。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2022年市卫健委无行政复议。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行政执法专项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为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缺乏法律专业人才。随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深入落实以及执法办案力度的不断加大,对法制机构审核人员的要求逐渐增加。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挖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执法人员和卫生健康医疗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机关行政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医务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意识。定期组织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学习有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推进日常普法和以案释法,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和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卫生健康普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世界人口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上下联动,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分类开展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切实提高普法到达率和覆盖面。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目录行使执法权,依据"法有授权必须为"的要求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量化裁量幅度,不断提高各类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的实施频率。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善用、慎用《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卫生健康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开展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专项稽查,监督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开展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在评查中指出的问题,要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正,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反馈。
三是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目前,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试行)的通知》要求,大部分医疗机构按要求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以医共体牵头单位为主,暂未聘请法律顾问。下一步将督促各委属事业单位积极推进聘请法律顾问进程,法律人才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处罚中的作用。
四是完善卫生健康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源头治理,聚焦医疗纠纷、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复议调解、信访调解、人民调解等调解机制化解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