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40700MB0Q058092/202408-00033 | 组配分类: | 督导评估 |
| 发布机构: |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体育 |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督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民办学校,督学责任区: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我市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全、稳定、有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检查时间
9月1日—9月13日。
三、督导检查内容
1.校园、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校是否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是专职保安员配备、学校封闭式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建设、学校安全防范设施配备情况等,切实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园安全巡逻密度,严防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开学前后是否深入开展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加强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日常巡查检查,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安排午休、住宿的校外培训机构,艺考培训机构消防、安保、场地和条件配备,安排住宿的有无留宿资质。
2.传染病防控及心理健康管理。是否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校园内重要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消毒,保持室内区域的通风换气。是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讲培训。是否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复课查验等制度。是否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4.规范办学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做到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每天上、下午开设大课间体育活动。是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是否存在随意提高教学起点,随意加快教学进度的情况,幼儿园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是否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非起始年级是否存在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是否存在新增大班额。是否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限时完成学籍注册、转接等业务,做到"一人一号",实行"籍随人走"。中职学校校企合作、学生实习及管理是否规范,中职"三科"是否使用统编教材。"双挂牌"学校是否在教育教学管理时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规范课程设置、严格教学管理。严禁将注册学历教育学籍、技工教育学籍的两类学生混班教学,避免不同类型教育的学生产生误解。
5."双减"政策落实情况。各中小学校在开学初是否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中考试,并排名。是否严控作业总量,落实好学生作业量分层监控机制和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优化作业设计,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坚决杜绝机械、无效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是否加强作业指导,建立教师批改作业检查制度,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是否能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个性化课后服务课程。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增核的绩效工资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各县区是否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应用,是否加强培训机构材料、人员、 资金、安全的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培训机构"爆雷" "冒烟" 监测。
7."两项督导评估"推进情况。县(区),有关市直、民办学校是否成立了"两项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对照评估指标制定了任务表、路线图、责任书。是否按照时序进度大力推进。市直、民办学校是否积极配合相关区的创建工作。
四、督导检查方式
即日起至8月底,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督查工作。市直督学责任区做好市直学校的开学督查,并配合相关区做好"两项督导评估"督查工作。市教体局组成督查组开展随机督查和暗访(具体分组见附件1)。
五、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督导检查内容和要求,全面梳理开学各项工作情况,结合全市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和督查。要突出问题导向,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努力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2.认真督查,注重实效。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教体局督查组、市直督学责任区在实地督查中,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走过场式督查。可以通过校园巡查、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实际情况,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开展。
3.紧盯问题,督促整改。各督查组、督学责任区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及其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反馈,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4.注重总结,推广经验。请市教体局各督查组认真填写《2024年市教体局秋季开学督查情况表》(附件2),于督查结束后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请各县(区)、市直督学责任区认真梳理、及时总结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县区、学校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秋季开学督查报告,于9月16日前报市政府教督委办;联系电话:2826034;邮箱:tljdwbgs@163.com。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