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健委: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和基层卫生能力提升项目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县(区)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实施效果,以及基层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等情况。
二、评价时间
2019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由考评组确定。
三、评价对象
县(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部分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单位。
四、评价方式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实、入户访谈、电话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
五、评价组织安排
1、市卫健委基卫科牵头做好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2、县(区)根据市卫健委年度绩效评价组调查员抽调要求推荐调查员,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迎检工作。
3、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市卫健委确定的年度绩效评价内容设置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并负责对调查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4、被抽调调查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合理调配被抽调人员的工作任务,保证抽调人员按时到岗参加市级绩效评价。
5、其它:
(1)2019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单位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资料;
(2)县(区)先行组织能力提升项目评估验收,并于12月10日前将验收结果报市卫健委基卫科。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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