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管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市场监管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主管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具体工作事项:
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管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主要职责: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具体工作事项:
承担权限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组织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章案件,取缔无照经营。
3、主要职责: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能职责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
具体工作事项:
指导监督全市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查处监督商品交易市场、网络经营者违法行为。
4、主要职责: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工作事项:
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品质量违法案件。
组织、指导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5、主要职责: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具体工作事项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6、主要职责:根据省市场监管行政管理局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方面的垄断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
具体工作事项: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方面的垄断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
7、主要职责: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具体工作事项:
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8、主要职责:组织指导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具体工作事项:
指导开展各类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组织本局登记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并进行抽查。查处信用公示违法行为。
9、主要职责: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具体工作事项: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指导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及其违法行为的查处。
10、主要职责: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事项: 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和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11、主要职责: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具体工作事项: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2、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具体工作事项:
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和检测,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13、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负责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管理辖区内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根据市局和当地人民政府要求,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具体工作事项: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
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
组织本系统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的打击行动,依法查处违反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协调跨区域案件的联查协办和大要案件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系统举报处置指挥系统的规划、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纤维质量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活动;组织开展纤维质量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投诉、申述和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
14、主要职责: 承担市内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参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具体工作事项: 负责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查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15、主要职责: 负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依法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具体工作事项: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16、主要职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具体工作事项:负责组织实施案件督查督办机制、稽查执法与日常监管衔接机制等稽查制度
协助查处跨区域案件和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受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
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17、主要职责: 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事项: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安全
18、主要职责: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具体工作事项: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食品药品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9、主要职责:对酒类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具体工作事项:负责酒类行政执法工作。
20、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范围内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事项:负责价格违法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