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局相关文件规定,咨询类留言原则上自交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类留言原则上自交办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一些政策性、敏感性、倾向性、跨部门的重要问题,由局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局领导批示后,交有关科室、单位办理,原则上自交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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