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上传类别:实物资产拍卖,租赁权拍卖等项目请在产权交易板块上传,农村产权、司法处置、罚没物拍卖、债权处置、特许经营权等项目请在其他类交易板块上传。 2、项目名称规范性:项目名称应该为"单位名称+***项目拍卖(或出租)",如"铜陵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拟报废处置设备一批拍卖"。不得设置为"资产一批或车辆一批"等过于简单的名称。 3、受理资料:(1)出让文件(含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 (2)委托拍卖合同 (3)拍卖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拍卖师资格证书 (4)产权证明文件或相关产权情况承诺函① (5)单位书面决议、会议纪要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② (6)资产评估报告 (7)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8)其他项目需要的资料 说明:①因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情况,产权归属不清晰的,需要提供出让人书面承诺函,承诺产权无争议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 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处置及30万元以上(含)出租项目,需提供财政部门批复文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30万元以下(不含)资产出租项目,需提供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30万元以下(不含)资产出租及国有企业产权交易项目,需提供单位内部书面决议或会议纪要。县、区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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