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00030968534/202303-00010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03-20 | ||
| 有效性: | 有效 | ||
2022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全局中统筹谋划,筑牢法治根基,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在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中安排专题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五进",利用社区25块法治宣传展板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扩大社会公众普及面。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心得体会文章、主题征文征集活动,其中2篇分获省住建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奋力谱写筑梦法治新篇章"主题征文二等奖、优秀奖。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的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发挥"头雁效应",推进普法责任落实。
(二)推进立博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环境:动态调整并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权责、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清单;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获得用水用气等保障要素,相关指标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治,确保清单之外无乱收费。开展住建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推行"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按照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的要求,开展证明事项清单梳理,取消不合理的证明事项,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和政府履约践诺,对10项政策兑现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有关规定并定期发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法制机构负责人全程列席局长办公会议。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4名同志入选我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1项。完成《ladbrokes立博亚洲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外聘法律顾问1名、机关1名干部注册公职律师,制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和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决策事项清单,发挥其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重大政策制定、疑难复杂问题化解等方面的作用,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确保两人以上持有有效执法证件,佩戴执法记录仪,实行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15名人员参与法制审核,高于5%的规定比例。新增12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全局系统累计155名行政执法人员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参加省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200余人次;组织参加省住建厅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技能竞赛、省司法厅行政立法技能竞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法治审核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完成"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21项,"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率达88%,超目标任务。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3月突发疫情期间,发挥住建行业优势,牵头6处疫情防控临时集中隔离点改造建设,按时按质交付使用。认真落实住建系统"1+5"疫情防控机制,强化建筑工地、房地产楼盘销售现场等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坚决打好住建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并公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水日"、"防灾减灾日"、"节水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江淮普法行"、第三届"法润民企"法治大讲堂、参加法院旁听庭审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余场次。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在住建领域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以及案件办理等重大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确保普法实效。三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信访维稳责任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批阅群众信件、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制度,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建立并落实信访事项"清单+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办理质效稳步提升。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全年,累计办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26件、闭会期间建议112件,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50件;办理答复ladbrokes热线4902件、网上信访245件、立博信箱(网络留言)217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72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二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配合市委第二巡查组完成4家局属单位的巡查任务。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完成前任局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根据市审计局计划安排,完成1家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审计任务,并落实整改。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和目标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人员保障,强化法治建设督查,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自查并积极整改,按时按质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系统学不够,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受疫情影响和法律专业人才等限制,干部职工深层次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尚未达到全员覆盖,导致自学实效不够。二是法治建设人才短缺、能力素质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相对偏弱,继续教育培训力度不够有力,法治素养有待提升。三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对特定群体的针对性不强,实际效果不够理想,群众参与度、知晓度不够。新形势下需要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的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普法新思路。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奋力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强化省对市法治建设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报告、专题研讨、专题培训,融入干部职工教育体系,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持续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
(二)全面推进政府依法履职。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做实做细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动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持续优化立博服务审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参与"无证明城市"创建活动。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开展"亲清有约"联系走访活动,高质高效办理企业诉求。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与诉讼、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等制度,抓好法治督查任务落实。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有效落实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和告知承诺制度。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扩大覆盖面做好随机抽查与"互联网+监管"有效衔接。
(四)推进普法宣传与依法治理。依法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及时公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推进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对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的违法行政行为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实效。构建"党建+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党建述职+述访"制度,压紧压实初信初访事项首办责任,提升信访办理质效。贯彻实施省、市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办法,持续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深化工程建设行业整治。规范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