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096933/202112-00067 | 组配分类: | 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 |
| 发布机构: | ladbrokes立博亚洲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名称: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服务指南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 ||
| 有效性: | 有效 |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咨询电话服务办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及咨询电话服务的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行使层级、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基本流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咨询电话服务服务事项。
2 项目名称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3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4 设定依据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十四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4.2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5号公布,2015年农业部令第3号修订)第三条:从事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第十九条: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家畜遗传材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继续从事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的,申请人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5个月前,依照本办法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4.3 《安徽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省政府2002年第140号令)第二十条: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核发:(一)原种(纯系)场、曾祖代场、种公牛站、国家重点种畜禽场和生产经营胚胎或者其他遗传材料的,由省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二)祖代场、省级重点种畜禽场,由省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畜禽父母代场,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四)从事种畜禽销售、种蛋孵化以及种公畜配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公布,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5 实施机构
ladbrokes立博亚洲农业农村局。
6 行使层级
省级、市级、县级。
7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8 受理条件
8.1 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8.2 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8.3 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8.4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8.5 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8.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申请材料
9.1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9.2 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熟悉种畜生产业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9.3 引种证明
9.4 动物防疫合格证
9.5 引种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0 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
11 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办结,办理流程图见附录A。
12 办件类型
承诺件。
13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14 承诺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15 办件形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16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17 结果名称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8 有效期限
三年。
19 结果送达
申请人自选(结果快递或申请人自愿窗口领取)。
20 通办范围
无。
21 咨询途径
21.1 咨询电话:0562-2879728
21.2 网上咨询网址:安徽立博服务网铜陵分厅http://tl.ahzwfw.gov.cn/。
22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62-2871225、2860122
23 办公地址和时间
23.1 办理地点:ladbrokes立博亚洲湖东路666号,ladbrokes立博中文版立博服务中心一楼46号窗口。
23.2 办理时间:工作日 9:00-17:00。
24 办件查询
24.1 办件查询:安徽立博服务网铜陵分厅。
24.2 查询网址:http://tl.ahzwfw.gov.cn/bsdt/itemSearch/itemSearch.do。
25 救济途径
对不予许可的,可以自收到不予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6 服务管理要求
执行Z/TLZW TG210《服务规范》、Z/TLZW TG221《管理机构服务提供标准》。
27 监督考核
执行Z/TLZW GL210《监督考核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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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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