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ladbrokes立博亚洲人民政府印发《ladbrokes立博亚洲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铜政〔2024〕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府投资管理领域上位法规陆续完善,规范高效的政府投资管理体系逐步构成,2019年5月国务院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2022年10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皖政秘〔2022〕194号,以下简称《省管理办法》)。我市现行的《ladbrokes立博亚洲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于2018年9月出台实施,至今已超过5年,部分条款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政府投资管理最新要求,亟待修改。
二、起草过程
依据《条例》《省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5月份开始组织修订《办法》,其间多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2023年11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出台的《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要求。2023年12月,根据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4年2月,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三、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充分发挥好政府投资作用,在修订过程中,我们着重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落实上位政策要求。本次修订严格对标《条例》和《省管理办法》,确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计划管理、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环节的基本规范,对政府投资管理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做了进一步完善,并将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要求纳入其中。
二是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办法》充分吸收了我市政府投资管理经验,立足政府投资关键环节和基本制度,突出实践性和操作性,对项目审批权限、年度投资计划编报、简化审批程序等事项进行细化,尤其是对项目审批及实施变更相关内容作了细化明确,健全了政府投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
三是优化项目审批方式。坚持规范审批与优化服务并重,明确可以简化审批程序的项目范围及操作流程,提出部分项目实行代建制、鼓励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以及将失信信息归集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着力把"投资审批服务更加便捷、事中事后监管更加有效"的要求落实到位。
四、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包括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附则等六大部分,共六章55条。
(一)总则(1—7条)。一是对政府投资定义、投向等进行界定,政府投资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公共领域。二是明确政府投资基本原则,要求政府投资与财政收支相适应,符合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三是明确政府投资4种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四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调政府投资依法依规管理。
(二)政府投资决策(8—27条)。一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程序。二是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层级和权限,审批层级原则上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审批。三是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概算,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投资估算10%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初步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是明确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具体情形。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可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含改扩建项目)且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可以直接审批初步设计。
(三)政府投资年度计划(28—36条)。一是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储备库管理,按年度编制政府投资计划,明确年度计划的编报程序和主体,强调一级政府一级计划,谁安排投资、谁编制计划。二是明确规定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条件,要求前期工作应当达到一定深度。三是明确年度计划申报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批复内容,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四是强调年度计划要与本级预算紧密衔接,加强年度计划的执行和绩效管理,突出年度计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投资项目实施(37—45条)。一是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开工,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二是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实施建设,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可研审批部门审批,并列出不予重新审批的具体情形。三是明确投资概算刚性约束,提出除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超概算按程序调整外,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四是明确项目建设管理、资金落实、竣工验收、后评价等要求。
(五)监督管理(46—53条)。一是明确监督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项目审批部门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明确项目单位责任,包括如实报送项目进展信息、档案管理等。三是规定监管信息共享、信息公开等要求。四是强调过程监管,明确政府投资各参与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责任。
(六)附则(54—55条)。明确适用范围和施行时间。
四、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投资科 电话:0562-5880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