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旭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皖能铜陵发电公司及氨邦科技公司燃煤掺氨示范工程支持的建议"(17-3-第04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帮助解决皖能铜陵公司氨制、储、运及中试建设审批问题"的建议
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34号)中"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和《安徽省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科技〔2022〕69号)中"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内的化工企业可在内部建设中试项目,参照化工生产项目进行管理,但不得与在役生产装置在同一区域"相关要求,燃煤掺氨示范工程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选址在我市合规化工园区内。2021年,省政府《关于同意认定第一批安徽省化工园区的批复》(皖政秘〔2021〕93号)确定我市横港化工园区4.47平方公里,已在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为项目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燃煤掺氨示范工程项目尚处于皖能集团内部决策阶段,我委将持续跟进项目有关情况,积极做好支持服务工作。
二、关于"新兴技术的孵化请求给予政策性新能源指标支持"的建议
为支持皖能集团在铜开展燃煤掺氨示范工程建设,省、市两级在配套新能源项目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2021年,省领导就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对桂家湖、水桥湖等2个水面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予以单列,支持皖能集团开展氨能掺烧试点示范。2022年5月,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项目无法实施,拟异地建设。经郊区政府积极协调,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在郊区范围内寻找到四块地块进行替代建设。2022年12月我委已完成项目备案。2023年12月,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完成桥南办长湖36兆瓦(交流侧)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后,提出并网规模申请,我委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及省能源局报告,同时,积极向上争取,省能源局已同意项目并网规模申请。目前,该项目正在加快建设中,预计2025年建成并网。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支持该项目建设,结合氨能综合利用发电研究示范进展,同步做好新能源项目并网工作。
感谢你对我市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韩可东
联系电话:0562-5880423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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