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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稀土矿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事项;
2.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非煤矿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事项;
3.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非煤矿山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文件的监管事项;
4.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非煤矿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管事项;
5.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的监管事项;
6. 非煤矿山几种明令禁止生产行为的监管事项(配合应急管理局事项);
7.非煤矿山企业作业场所扬尘防治措施的监管事项;
8. 非煤矿山企业专用道路避开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采矿损坏耕地、山林、草原修复的监管事项(属于配合共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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