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由于持续强降雨,我市处于主汛期,为保障汛期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就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把好原料采购关,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不使用受洪涝灾害影响的腐败变质食材以及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肉类等食品原料。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督促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洗消毒餐饮具,防止有害生物污染食品。恢复生产经营前应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做好食品原料清理、环境清洁、设备检修、用具消毒等工作,确保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2.食品生产者要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加强采购、存储、使用、运输各环节的风险管控,特别关注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成品等因储存不当受到洪水浸泡、出现腐败变质等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做好水源监测,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3.食品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防范因水淹浸泡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流入市场。
4.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不得直接使用地表水加工制作餐食。
5.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要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6.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
二、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1.选购食品需谨慎。前往资质齐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店铺购买包装完好、标签标识完整的食品。不购买死因不明畜禽和来历不明食材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加工食品需当心。对受断电超过24小时的冰箱储存食物在食用前应确认其是否腐败变质,腐败变质食材要及时丢弃。对受洪水浸泡的刀、板和盛装熟食的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用蒸煮等方式消毒杀菌。
3.饮食安全需留意。不饮用不洁净的水,不食用被水淹泡过已经腐烂的蔬菜水果以及霉变的大米、玉米、花生等食物。不采食野生蘑菇、野菜等,预防引发食物中毒。
4.外出就餐需注意。尽量选择资质齐全、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单位就餐,提倡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减少食品浪费。
5.广大消费者要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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