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收费规范,落实"价费分离"。强力督促,通过监督检查、责令改正、提醒告诫等方式,督促企业全面实行"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加强市县联动,将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列为整治行动重点。截至目前,全系统已检查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运营企业38户,发放提醒告诫98余户次。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落实舆论氛围。深入社区、小区,在全面摸排充电设施及运营单位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电价政策解读、收费标准、费用构成等,广泛组织开展政策宣贯、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宣传活动。帮助充电桩经营单位及时掌握新政策、新规范,指导企业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各物业公司应于2025年1月1日前把充电设施改造升级为可以单独计算电量,全面实现充电电费单独计价。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凝聚监管合力。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行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聚焦部分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价费不分离,价格公示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多举措规范收费行为。明确各充电场所不能用手机扫码或网络上的标示来代替服务场所的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督促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工作,规范充电设施经营单位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不合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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