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结论为未发现限制或排除竞争内容以及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事项。
2025年8月14日,市发展改革委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提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审意见,结论为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宏观政策要求。
2025年8月19日,市财政局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提出财政补贴合规性审核意见(财绩〔2025〕15号)。
2025年12月9日,市司法局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铜府法审〔2025〕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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