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0003097127W/202112-00001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ladbrokes立博亚洲交通运输局 | 主体分类: | 交通出行 其他 民生政策库 其他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10:32 |
| 发文字号: | 铜交建函〔2021〕38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铜交建函〔2021〕385号关于印发ladbrokes立博亚洲"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2-2862169 |
关于印发ladbrokes立博亚洲"四好农村路"—
"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
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铜交建函〔2021〕385号
县(区)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起,全面开展市级"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活动。同时为更好地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现将《ladbrokes立博亚洲"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ladbrokes立博亚洲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6日
ladbrokes立博亚洲"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努力争创"最美回家路",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市级资金以奖代补范围为纳入省、市"四好农村路"年度建设计划或纳入省、市"四好农村路"养护数据库的创建道路。
第三条 "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市级以奖代补资金(以下简称以奖代补资金)在成品油税费改革增量资金中列支。
第四条 市级以奖代补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按"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标准进行专项(单独)设计,并按要求申报计划和组织实施,且通过市级复核验收的道路。
第五条 以奖代补资金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注重成效、强化监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市级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各县区"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积极性和创建实效。
第二章 计划申报
第六条 各县区年度"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申报时间原则上于每年2月底前书面上报市交通运输局,申报计划原则上县乡道均不得少于1条,对同步申报争创省级品质"示范路"的县乡道创建里程原则上不得少于10公里,只争创市级"美丽公路""示范路"的县乡道创建里程原则上不得少于5公里;申报计划原则上村道不得少于2条,每条创建道路里程不得少于3公里。市级"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标准和要求不得低于同类别省级"示范路"创建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 补助标准
第七条 根据县区申报计划,结合创建道路等级、创建标准和实际资金投入等情况以及市级复核验收结果,按照5-10万元/公里的标准对"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道路予以市级资金以奖代补,同时获得省、市级"示范路"称号的创建道路将予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市级年度以奖代补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第四章 考核验收
第八条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标准和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工程完工后对创建结果及时组织初步验收和评价,并报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初核,初核结果达到创建标准和要求的,由县区交通主管部门于年度9月底前向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复核验收申请。
第九条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县区初核结果,适时组织对县区"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情况进行复核验收,对达到创建标准要求、通过市级复核验收的创建道路按标准和相关规定拨付市级以奖代补资金。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条 县区应建立健全"美丽公路""示范路"创建机制和以奖代补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
第十一条 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全额用于"美丽公路""示范路"建设支出,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二条 市级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应自觉接受交通、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市交通运输局适时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