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
(一)起草过程
今年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005年以来,通过持续不断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我市农村长期存在的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方面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农村供水的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十分必要。
今年4月25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省指导意见,分析我市农村饮水工程日常管理现状和发展方向,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我市《实施意见(初稿)》,并召开征求意见会对《实施意见(初稿)》讨论修改完善,10月9日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实施意见内容,并形成了我市《实施意见(送审稿)》。黄学龙副市长对《实施意见(送审稿)》进行了专题研究。
(二)意见征求情况
7月23日,我局发文书面征求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铜陵供电公司等单位以及县、区人民政府意见,其中9家单位无意见。市卫生健康委意见提出修改意见2条,采纳2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修改意见2条,采纳1条,未采纳1条;义安区政府提出修改意见2条,未采纳2条(意见采纳情况详见附表)。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理责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
三、基本原则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实现供水工程良性运行;贯彻协调发展理念、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区域供水总体布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实现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加强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提高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和服务水平,保障供水安全。
四、目标任务
通过3—5年努力,建立健全"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即: 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供水质量与服务水平,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建立健全城乡统筹供水工程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将供水管网由城市向镇村延伸,逐步实现县(区)域供水管网"一张网"。具体是:义安区五松镇、西联镇、天门镇、顺安镇、东联镇、钟鸣镇,郊区大通镇由铜陵首创供水公司转供水;枞阳县县城、官埠桥镇、会宫镇、藕山镇、浮山镇、白柳镇、枞阳镇、铁铜乡由枞阳县自来水公司供水;郊区安铜办由安庆供水集团庆宁分公司供水、铜山镇由池州市迎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二是强力推进小水厂兼并整合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以县(区)域为单位,分区分片,优化县(区)域内规模化供水工程布局,打破乡(镇)等行政区划限制,实施区域供水规模化。具体是:枞阳县义津镇、雨坛镇、麒麟镇、钱桥镇由枞阳县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雨坛水厂供水;枞阳县汤沟镇、金社乡、项铺镇、白梅乡、横埠镇、钱铺镇由枞阳县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汤沟水厂供水;郊区老洲镇、周潭镇、陈瑶湖镇、灰河乡、普济圩农场由枞阳县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老洲江北水厂供水。
(二)建立健全监管责任机制。县、区人民政府统筹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落实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主体和经费;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规划引领、加强资金筹措、广泛宣传引导、强化考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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