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条"正面清单"就"畅通道、化矛盾、控发案、优服务、助发展"提出工作要求,鼓励广大民警在依法依规依纪前提下,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做到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无事不扰、有呼必应,警企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努力营造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10条"正面清单"分别是:正确处理警企关系、畅通警企联系机制、严打侵企违法犯罪、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涉企案件快速追赃挽损、健全涉企风险预警机制、指导企业严密内部安全防范、强化涉企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加强跨省市涉企执法协同、提升为企服务工作效能,
10条"负面清单"为公安民警划清了不可为的事项,明晰了工作底线,反向警醒各级公安机关把握边界、规范行为、不踩红线、不越底线。10条"负面清单"分别是:严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和省公安厅关于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对涉企案件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有访不接;严禁在服务企业工作中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冷硬横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公安队伍形象;严禁违规插手经济纠纷、案件,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禁对企业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企业及其经营人员的财产,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严禁对企业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变相设置行政审批项目,擅自增设审批条件、增加审批环节;严禁向企业摊派或报销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及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贷、借物等;严禁收受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以及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等;严禁"新官不理旧账",因班子换届、机构改革、岗位调整等原因,擅自改变或不认可、不执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合同,违反合同约定拖欠企业账款;严禁参与党中央、省、市和省公安厅明令禁止的活动,以及在警企交往中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新闻办主任 陈可儿):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有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
记者提问:《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参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中提出全环节规范公安涉企执法,请问具体有哪些措施?
郑爱萍(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回答: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铜陵公安部门在抓好既有便民助企措施落实的基础上,立足职责、结合实际,从以下四个方面全环节规范公安涉企执法。
一是建设规范化涉企犯罪接报案中心,设立涉企报案专用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企业咨询、求助及报案等事宜,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受、受办分离。制定《ladbrokes立博亚洲公安局经济犯罪接报案中心运行规范》,从机制上落实案件"一站式"受理、报案材料一次性告知、受案及案件流转内部闭环运行,报案人只跑一次、只登记一次。
二是推行涉企刑事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实行重大涉企刑事案件提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经济犯罪案件受立案、强制措施等环节的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对重大涉企刑事案件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以及对涉案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一律提级上报市局主管警种审核同意,使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三是大力推行涉案账户"阳光冻结",采取资金冻结前,严格核实资金性质,严格区分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等界限 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冻结。
四是深入推进涉企案件快侦快办快结,对涉企案件实行领导包保制度,及时高效规范开展侦查取证等工作,以最快速度侦破案件,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
记者提问:铜陵公安机关对举办各类商贸会展演出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请问具体是从哪些方面体现?
何忠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回答:铜陵公安系统坚持服务先行、安全托底,优化改进了全省公安系统大型活动审批服务工作"六项举措",从优化审批、安防指导、勤务部署、现场安保以及推动部门联动等方面着力,全力实现保障活动承办者经济效益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守住安全底线的有机统一。
在申报活动时限上,铜陵公安机关将原来需提前20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压缩至提前15日,为活动承办者提供更充裕的时间。在活动审批上,我们坚持一站式受理,并遵循"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理念,将受理审批时限由7日压减到3日,对评估风险较小的演出、展销等大型活动,实行容缺受理审批,活动举办前补交联合承办协议等次要材料,实现企业申报大型活动"一次办"。同时我们主动协调文旅、住建、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推动建立一体联动机制,组织相关单位联合踏勘活动现场开展设施配备检查,节省承办者时间。在安全监管上,公安机关对每场活动会科学制定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前置应急处突力量,确保有效保障安全;同时组织警力加强演出现场及周边治安巡逻、交通疏导、"黄牛"打击,确保演出活动的安全有序。
记者提问: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限行措施调整的目的是什么?目前,哪些货运车辆除早晚交通高峰期外可以在市区通行?
吴畅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回答: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打造汽车首位产业"布局,落实市公安局《全市公安系统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要求,铜陵公安交警部门于3月14日发布《关于调整中型厢式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进一步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城市道路通行条件,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推动我市物流高质量发展。
本次通告发布后,新能源货车、皮卡车不受货车限行区域限制,24小时均可在我市范围内道路上;轻型及以下蓝牌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周一至周五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期(上午7时至8时30分,下午17时至18时30分)禁止在市区货车限行区域通行外,其余时间均可在全市范围通行。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新闻办主任 陈可儿):各位记者朋友,今年市委市政府"新春第一会"专题部署"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铜陵将坚持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永不竣工的工程,希望大家能持续关注报道我市各级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成效。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