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47.2亿元,主要根据年度经济发展和财税政策等因素预计。主要收入科目为:增值税预算数为15.1亿元、企业所得税预算数为3.8亿元、个人所得税预算数为0.6亿元、资源税预算数为2.3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预算数为2.2亿元、房产税预算数为1.5亿元、印花税预算数为1.3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预算数为2.5亿元、土地增值税预算数为0.8亿元、车船税预算数为0.1亿元、契税预算数为2.5亿元、专项收入预算数为3.2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数为5.1亿元、其他收入1.6亿元。加上中央及省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23.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下级上解13亿元,收入合计83.6亿元。
2025年,本级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4亿元,加上省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6.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5亿元,支出合计83.6亿元。主要支出科目为:科技支出预算6亿元、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预算1亿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9.5亿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7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1.7亿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预算1.6亿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6亿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5.5亿元。其中:
土地出让收入53亿元,其他基金收入2.5亿元。加上彩票公益金及彩票业务费等转移性收入0.5亿元及上年结转收入0.7亿元,收入总计56.7亿元。
按照以收定支、偿债优先等原则,支出相应安排56.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支出安排53.7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征收、农业农村、城市道路管网养护及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安排1.1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养;污水处理费支出0.8亿元,主要用于西湖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用及城市排水一体化二期服务费等;车辆通行费支出0.3亿元,主要用于G347国道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8亿元,主要用于全市房屋日常共用部位维修和物业维修基金中心的日常运行及体育和教育事业、残疾人事业、城乡医疗救助、困难群众救助等。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93亿元。其中:利润收入2.37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21亿元、其他收入1.35亿元。按照"应缴尽缴、注重绩效、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3.93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资金0.3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56亿元。
四、全市社保基金预算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5.5亿元(不含上级统筹的企业养老、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下同),分险种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7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5.7亿元,居民医疗保险11.5亿元。
2025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50.1亿元。分险种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7亿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5.4亿元,居民医疗保险1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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