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健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医保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卫医秘〔2021〕38号),我市需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体能获得合理使用的应急救助基金,以最大程度发挥救助基金的使用效益,并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本通知旨在贯彻省相关部门的决策部署,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特别是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同时,确保救助基金的合理、高效使用,并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
通知是在对现有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于2024年4月,通过部门协商、征求意见等步骤制定。
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急危重症患者都能获得及时的医疗救助,无论其身份是否明确或是否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
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基金经办机构,提高救助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
解读机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科室:医政医管科
联系方式:0562-28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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