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二、事项内容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一)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 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 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一式四份。 四、办事程序 1、线上办理可点击网址:http://tl.ahzwfw.gov.cn/找到创业担保贷款事项然后点击在线办理,实现全程网办。 2、需要现场办理的申请人,在所辖社区领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填写后由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市立博服务中心社保大厅综合窗口审核。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反馈方式 当面告知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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