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婷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增加我市儿童运动设施的建议》(10-4-12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儿童运动设施的投资"的建议
近年来,市教体局统筹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健身需求,着力构建市、县(区)、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2022-2023年,通过实施暖民心快乐健身行动,先后对全市213个住宅小区和226个农村行政村共248个全民健身设施器材进行了维修、改造和更新,实现全市所有住宅小区和农村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和场地100%全覆盖。同时,针对儿童健身设施,在部分地方增设了儿童健身场地和设施,如杨村口袋体育公园、翠湖体育公园等地方,均设施专门的儿童健身设施。
二、关于"丰富儿童运动设施的种类"的建议
经与相关方对接核实,当前国内针对儿童的运动设施种类较少,有明确国家标准的设施种类极少(有相应国家标准的儿童健身器械仅有滑梯),大部分儿童运动的设施基本归纳为"儿童玩具"。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力争加快儿童运动设施国家标准种类。
三、关于"确保儿童运动设施的安全性"的建议
从近年来我市配建、维修和提升全民健身设施的实践来看,凡由各级体育主管部门配建的设施器材,最低采购要求均是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的设施器材,且免费质保期限一般不低于3-5年。同时,县(区)体育主管部门也不定时对辖区体育设施、场地情况进行巡防,确保使用的安全性。
四、关于"加强宣传和推广"的建议
下一步,我市将强化儿童运动设施安全使用工作摆上工作日程,一方面通过幼儿园、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另一方面,在家长中普及安全教育和儿童运动安全知识,培养家长、儿童养成良好、安全的运动习惯。
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体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方磊
联系电话:0562-2833262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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