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在扎实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中如何强化支持带动?
统筹和整合基层农业服务资源,强化对基层社的指导与服务。依托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加快流通网络现代化改造,与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基层社有效对接。有条件的地方供销合作社,要提取部分社有企业收益,采取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贴息、直接补贴等方式支持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与供销合作社对接,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首贷、信用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