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日前,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全面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
一是明确清理范围。采取采购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集中清理。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市财政局通过开设举报邮箱、电话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对违规设置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情况监督,营造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保障公平参与。此次专项清理活动,旨在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努力营造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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