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方案》等规定,各级林长要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尽责,全面加强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守护传承好绿色"国宝"。
一要提高保护思想认识。各级林长要充分认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肩负起保护管理古树名木的责任担当,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举措,务求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
二要压实保护管理责任。各级林长要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巡林和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古树名木权属情况,明确属地各相关管理部门和古树名木权属方责任,压实管理责任,落实具体养护责任单位和个人,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严格落实管护措施。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加强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和挂牌管理,完善资源管理档案,对古树名木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实现"一树一档"、抢救复壮"一树一策"。落实日常养护措施,对发现影响古树生长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排查树体倾倒、腐朽、枯枝、病虫害等问题;对出现生长衰弱、濒危症状的古树,制定科学合理的修补救治方法,及时抢救复壮。
四要创新保护管理模式。各县区政府要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结合义务植树活动,通过社会捐资认养、技术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积极推行古树名木保险机制,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实现林业保险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有机融合,让古树"老有所依、老有所护"。
五要严厉打击破坏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跨部门协作配合,强化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机制。对刻划、钉钉等损坏古树名木行为予以制止;严格管控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祈福用火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买卖、运输、加工非法采伐、移植古树名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
六要加大保护宣传力度。要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生长历程、变迁、典故、传说,总结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讲好古树名木故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提升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意识,增强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风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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