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现将《2025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起草说明如下:
一、政策依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文件。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拟草了《实施方案》。我局书面征求了县财政局、自然资源(林业局)、水利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讨论稿)。
三、基本框架
《实施方案》(讨论稿)共分六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以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为契机,以实施产业帮扶项目为抓手,以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帮扶对象持续增收为目标,坚持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推广"四带一自"模式,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做足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二)目标任务。脱贫村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6200户以上自种自养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达到产业发展标准;实现7000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带动。
(三)实施主体。有参与意愿且具备特色种养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下同);本县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内的乡镇、村(社区);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农业园区(基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包括农机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帮扶政策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四)项目支持原则及要求。一是有条件脱贫户和监测户自种自养项目;二是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项目;四是实施脱贫村"一村一品"项目;五是实施六大"万千工程"项目;六是开展特色农业产业保险;七是开展技术指导培训项目。
(五)脱贫户和监测户自种自养项目补助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水产养殖、生猪养殖、家禽养殖、牛羊养殖、蔬菜种植、特色种植、中药材种植、林业种植、特种养殖和其他特色农业产业十类补助菜单。
(六)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四是注重宣传引导;五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咨询科室:产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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