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以政府采购助力我市实现创新发展。
一是强化预算源头保障。明确在预算编制环节,将政府采购预算细化实化,落实到具体采购项目,并明确拟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和预算金额。二是采购评标促进创新。对经评定的首台重大技术装备等产品,给予评审加分,或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并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采购款。对纳入国家首台试点产品目录的唯一供应商,可直接批复购买。三是优先本市产品服务。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市创新产品和服务,不得设置企业规模、成立年限、业绩水平等门槛条件或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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