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0700750953281Q/202605-00003 | 组配分类: | 灾后救助 |
| 发布机构: |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 |
| 名称: |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市本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2026年) | 文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5-20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ladbrokes立博中文版市本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
| 市应急管理局 | 应急期生活救助 | 1.《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受灾群众 |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在应急期间按照人均300元给予应急生活救助。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详见各县区发放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至社会保障卡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适时发放。 | 减灾救灾和火灾综合防治处:0562-2110023 | |
| 市应急管理局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1.《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受灾群众 |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期间,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给予生活救助。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详见各县区发放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至社会保障卡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适时发放。 | 减灾救灾和火灾综合防治处:0562-2110023 | |
| 市应急管理局 | 因灾遇难人员抚慰 | 1.《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受灾群众 |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对因灾造成人员死亡的,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给予抚慰救助。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详见各县区发放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至社会保障卡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适时发放。 | 减灾救灾和火灾综合防治处:0562-2110023 | |
| 市应急管理局 | 旱灾生活救助 | 1.《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受灾群众 |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标准给予旱灾生活救助。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详见各县区发放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至社会保障卡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适时发放。 | 减灾救灾和火灾综合防治处:0562-2110023 | |
| 市应急管理局 | 住房维修加固补助 | 1.《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受灾群众 |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发生住房损坏的,按照户均2000元标准给予住房维修加固补助。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详见各县区发放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至社会保障卡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损坏住房维修进度,适时发放。 | 减灾救灾和火灾综合防治处:0562-2110023 | |
| 市应急管理局 | 住房重建补助 | 1.《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受灾群众 |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发生住房倒塌和严重损坏的,按照户均20000元标准给予住房重建补助。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详见各县区发放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至社会保障卡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倒损住房重建进度,适时发放。 | 减灾救灾和火灾综合防治处:0562-2110023 | |
| 市应急管理局 | 冬春生活补助 | 1.《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受灾群众 | 对因灾造成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90元的标准给予冬春生活救助。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详见各县区发放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至社会保障卡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春节前发放到位。 | 减灾救灾和火灾综合防治处:0562-2110023 | |
| 1、填表说明:主管部门:填写单位名称;补贴项目:各主管部门依据最新政策,动态调整;政策依据:填写最新的文件名称和文件;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条件,填写到户还是到人;补贴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市级标准和县级标准分别填报(省以上补贴政策如有统一标准请直接填列,如无统一标准且在县区兑现的,市级标准填写"详见各县区发放标准";市级和县区制订的补贴政策,分别填写政策规定的标准);申领流程:简单填写申请补贴的过程;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发放时间:按月、季、年度发放;咨询电话:填写主管部门科室联系电话。 | |||||||||||